根据《教育部关于印发的通知》(教学函[2023]2号)、《关于做好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》(教学司[2024]1号)、《东北农业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》等文件精神,为做好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,特制定本办法。
第一章 总则
第一条 指导思想
研究生考试招生是国家选拔高层次专门人才的重要途径,复试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。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,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,坚持综合评价、择优录取,严格执行政策,严守工作纪律,规范录取行为,强化工作作风,切实做好复试、调剂、录取各项工作,统筹兼顾、精准施策、确保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、平稳有序。
第二条 工作原则
(一)坚持“按需招生、全面衡量、择优录取、宁缺毋滥”的原则,确保招生选拔质量。
(二)坚持政策透明、程序公正、结果公开、监督机制健全,确保招生录取规范有序。
(三)坚持全面考查、综合评价。在对考生德智体美劳等各方面全面考察的基础上,综合对考生进行学业知识、专业能力素质、科研创新潜质等方面的考核;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、一贯表现、思想品德和身心健康状况等方面的全面考查。
(四)加强组织领导,明确各工作小组及导师的权利、责任和纪律要求。
(五)强化监督检查,加大违规处理力度,深入推进信息公开,切实严明招生纪律。
(六)坚持以人为本,增强服务意识,提高管理水平。
第二章 组织管理及其职责
第三条 组织机构
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及招生工作监督领导小组,负责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的全面领导,制定实施细则,对复试和录取工作的全过程进行领导和监督,负责处理复试过程中的各种问题。
在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,分别成立复试人员资格审查小组及专家复试工作小组,明确分工,落实责任,确保复试工作有序进行。
(一)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
组 长:武小霞
副组长:柏 锡
成 员:刘忠华 李 杰 侯晓明 李剑虹 佟慧丽
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职责:
1. 负责制定学院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,对复试时间、地点、内容、方式、调剂条件等进行详细说明;
2. 负责组织成立学院复试人员资格审查小组、专家复试工作小组,并负责学院各小组所有复试工作人员的遴选及政策解答、业务培训;
3. 负责制定学院招生计划分配方案;
4. 负责制定学院各专业复试基本分数线;
5. 负责组织安排本学院复试试题的命制、保密、评阅工作;
6. 负责审核学院复试人员名单及信息公开;
7. 负责协调本学院复试工作所需人员、场地、设备等工作;
8. 指派专人负责面试场所设备,满足安全性、可靠性。
(二)学院招生工作监督领导小组
组 长:施喜军
副组长:孙珠红 李剑虹
成 员:刘文德 胡 超 于晓旭 杜 壮 朱 睿
秘 书:朱 睿
监督领导小组具体职责:
1. 负责全面监督、检查本学院复试工作各环节实施;
2. 负责对复试工作人员进行纪律培训;
3. 负责监督学院相关信息公开情况,确保考生咨询、投诉渠道畅通;
4. 负责依规受理申诉及举报,并对存在违规的人员及问题进行查处。
(三)学院复试人员资格审查小组
组 长:柏 锡
成 员:李 萍 王英男 常 杨 陈晓蒙 颜廷胜 李 爽
杨 洋 张 会 郭笑辰 张 旭
小组具体职责:
1. 负责保障学院与考生之间的信息互通;
2. 负责对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报考资格、复试资格、相关证件等方面的审查,对不符合条件的考生依规取消其复试资格;
3. 负责出任专家复试工作小组秘书,负责复试记录单、专家打分表、复试结果汇总等表格的整理、统计、上报及相关复试材料的存档;
4. 负责完成学校及学院分配的其他复试相关工作。
(四)学院专家复试工作小组
组 长:武小霞
副组长:柏 锡
成 员:刘忠华 李 杰 侯晓明 李剑虹 佟慧丽 赵 越 任桂萍
秘 书:李 萍 于晓旭
各二级学科成立二级学科专家复试工作小组,由相应学科带头人担任组长,成员应由研究生指导教师或具备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专职教师5-11人组成,且导师组成人员应随机选取。
具体职责:
1. 负责结合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对考生开展相关工作;
2. 负责对复试情况进行整理并上报学院;
3. 小组须在学院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开展工作,并对结果负责。
第三章 复试
第四条 复试时间
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将线下统一进行,时间进度安排如表1所示。
表1 生命科学学院复试时间安排
(3月28日下午14:00和29日上午8:00资格审查,地点实验楼实验七)
学科及代码
笔试时间
面试时间
071001植物学
3月29日上午9:00
(主楼329)
3月29日下午13:00
(实验楼504室)
071002动物学
3月29日上午9:00
(主楼327)
3月29日下午14:00
(实验楼515室)
071005微生物学
3月29日上午9:00
(主楼339 )
3月29日下午13:30
(实验楼610会议室)
071008发育生物学
3月29日上午9:00
(主楼327)
3月29日下午13:30
(公共基础楼217室)
071009细胞生物学
3月29日上午9:00
(主楼327)
3月29日下午13:00
(公共基础楼318室)
071010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
3月29日上午9:00
(主楼306)
3月30日上午8:30
(公共基础楼318室)
086001生物技术与工程
3月29日上午9:00
(实验楼实验七)
3月30日上午8:30
(同位素楼1楼真菌遗传工程研究室)
086002制药工程
3月29日上午9:00
(主楼306)
3月30日下午13:30
(实验楼610室)
086004发酵工程
3月29日上午9:00
(实验楼实验七)
3月28日上午10:00
(实验楼610会议室)
第五条 复试管理
1. 采取“两识别”、“四比对”等措施,加强考生身份审核,严防替考;建立健全“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”、“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”、“随机抽取复试试题”的“三随机”工作机制,加强复试过程监管,确保公平公正。要采用必要的技术手段和管理措施提高防作弊水平。
2. 加强复试导师和工作人员的遴选、培训和管理,强化政策意识、保密意识和责任意识,坚决杜绝复试导师和工作人员自行其是,擅自调整或破坏规则。充分发挥导师和工作人员在复试选拔中的作用。
3. 要与考生逐一签订《诚信复试承诺书》,确保提交材料真实有效、复试全程恪守诚信。
4. 采取灵活有效的方式,加强复试过程监管,对复试全程录音录像,严防复试弄虚作假、徇私舞弊。
5. 做好兜底支持保障。强化人性化关怀和个性化安排,积极采取有效措施,解决考生问题。
6. 严肃考风考纪。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,一经查实,即按照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》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》等规定严肃处理,取消录取资格,记入《考生考试诚信档案》。入学后3个月内,各招生学院要按照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有关要求,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。复查不合格的,取消学籍;情节严重的,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。
第六条 复试准备
(一)招生学科需做好以下准备:
1. 加强政策宣传解读,提升对考生的咨询服务能力。并畅通考生联系咨询通道,安排专人受理考生咨询,及时为考生答疑解惑。
(1)及时、准确解读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的内容和相关要求,特别是复试时间、方式、流程等安排,让考生充分知晓,确保复试组织工作顺畅有序;
(2)加强对考生参加远程复试工作的指导,向考生详细介绍有关软件平台使用办法、复试流程和相关要求等。
2. 细化流程、模拟演练,做好应急预案。
(1)全面审视、认真思考,细化复试环节全过程,实现无缝